吳淡如



一個女人 ' 要愛一個男人有多深 ' 才會百依百順 ?才願意一邊進行性愛 ' 一邊看鏡頭 ' 還要負擔曝光風險 ?


我問過幾個20幾歲的女孩 ' 有人說我再愛也不肯 !也有人說如果信得過男友 ' 他保證不留傳出去 ' 有什麼不可以 ' 反正又不是名人 !


直 接問當然不會得到什麼真正的答案 !理性是一回事 ' 當一個人碰到問題時 ' 又是一回事 ! 港台社會新聞不伐這樣的例子 ' 一位大學乖乖女 ' 在男友要求下 ' 答應讓她留下愛的回憶 ' 以供兩人沒有在一起時 ' 讓他獨自欣賞和想念 ' 意義本來相當美好 ' 問題在于 ' 相愛時總不會想到分手 !


當兩人因故分手後 ' 男人起了報復心 ' 男人若真性格偏激 ' 就會威脅 ' [ 你不願意跟我在一起 ' 那我就讓你無法作人 ' ]聽過的例子裡 ' 有將艷照放在網站流傳 ' 或以電郵寄給兩人的朋友 ' 或考貝光碟放進女人家的附近鄰居的信箱裡 !


妙的是 ' 傳統的觀念中 ' 這些男人常認為 [ 我被看沒什麼大不了 ' 你被看你就完了 ' 嫁不出去了 !]女人被要求名節 ' 男人似乎無所謂 ' 所謂大眾眼光 ' 也被傳統所統御 !


在所有過往類似的誹聞 ' 不倫戀或光碟曝光事件中 ' 男主角通常都可以好好做人 ' 再不名譽都容易在事件過後被諒解 ' 而女人通常都得躲很久 ' 背負一被子 [ 被看光 ]的耳語裡 !


不管是不是名人 ' 在網路時代 ' 剝掉衣服後的照片 ' 都可能有強大的副作用 ' 實在應該好好想清楚 ! 如果說這些明星的作為會影響青少年的話 ' 那就請父母親跟孩子說 : [ 起小心所有可能會流傳出去的照片吧 !] 這也是一種機會教育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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