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問:『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』

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 ' 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



喜歡一個人 ' 是一種感覺
不喜歡一個人 ' 卻是事實


事實容易解釋 ' 但感覺卻難以言喻 !

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 ' 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' 很想靠近他 ' 我們的內分泌 ' 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' 很想擁抱他/她 ! 以後 ' 無論快樂或哀愁 ' 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/她 !


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 ' 才會找出不愛他/她的原因 ! 因為我們開始會挑剔 ! 任何一個人 ' 只要你去挑剔 ' 一定找得出缺點 ! 越去挑剔 ' 缺點越多 ' 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/她 !


就 像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 ' 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' 埋怨幾句 ' 也肯將就 ' 因為只有這一件 ' 而且我們太喜歡他/她了 ' 瑕不掩瑜嘛! 假如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 ' 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!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 ' 譬如質料不夠挺 ' 顏色不是自己喜歡的 ' 向售貨員證實,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 ' 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!

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 ' 相愛 ' 卻只有一個原因 ' 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 !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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