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苦,沒有長短之分;痛苦,也是無從比較的。
協議分手之後,她的心情陷入生命的谷底,甚至偶爾會有想不開的念頭。

  
好友看她這麼痛苦,心疼地安慰她:「既然他做不到妳對愛情最基本的要求,能夠理性平靜的分手,是對雙方都好的結果。更何況妳之前也都想清楚,長痛不如短痛,妳何苦要這麼傷心,把自己折磨成這樣?」

  
原本相愛的情侶,若在相處時碰到難以克服的瓶頸,一天到晚?了同樣的事情,不斷爭吵,重複著一再發生又無力解決的爭執,當愛情的品質下降到很差的地步,生活也就跟著乏善可陳了。於是,耳邊響起那句熟悉的提醒:「長痛,不如短痛!」

  
長 痛,不如短痛。真的是這樣嗎?當真正痛到生不如死的時候,她才明白;?什麼是接情侶中,很多人寧願忍受長期不堪的折磨,而不願意承擔分手時爆發的巨大痛 苦?因為,愈是曾經愛得深刻,決定分手時愈有撕裂心肝、柔腸寸斷的體會,更嚴重的是:痛到失去對人生其他不同情感的知覺,只剩無邊無際的心碎。

  
離開一段感情,如同墬入萬劫不復的深淵。我看過許多在愛情過程中深情付出的人,做出「短痛」的抉擇之後,卻陷進另一種「長痛」裡--從此怨天尤人、或苛責自己。傷痕,永遠都好不了。對愛情的信心,一敗塗地之後,發誓餘生不再碰觸感情。

  
「長痛,不如短痛。」只是安慰別人的話。說的人完全置身事外,無關他的痛癢。

  
經歷過深刻感情的人都會明白:痛苦,是沒有長短之分的。痛苦,也是無從比較的。相互折磨過一生,是長期的痛苦。孤獨走上無情的路,又何嘗不是另一種長期的痛苦。

  
我們都曾自作聰明地以為,長痛或短痛,是一種意志的選擇。後來,我們才會知道:痛苦,是個性使然。無從選擇、也逃避不了。既然真誠付出過,難以避免痛苦。只有天生無情的人,才能永遠免於痛苦。




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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